姑息治疗或终末镇静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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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有最好的姑息治疗,但有些人无法从他们的痛苦中获得足够的缓解,并且可能需要所谓的 姑息镇静 避免痛苦和痛苦。
在考虑镇静之前,照顾您或您所爱的人的团队 - 通常被称为姑息治疗团队 - 将寻找许多可能的选择来帮助减轻痛苦,例如积极的症状管理(使用任何和所有药物和治疗,可以帮助)和心理支持,以帮助解决情绪问题。目标是让受苦的人尽可能舒适。当这种努力不够时,姑息镇静可能是一种选择。
疼痛管理
有时症状很难治疗,似乎对任何治疗都没有反应。这种结果有时出现在患有癌症并经历严重疼痛的人身上。尽管服用高剂量的止痛药,但有些疼痛无法缓解。其他症状可能导致严重的痛苦,因为频繁和严重的恶心和呕吐,无法控制的震颤或癫痫发作,以及严重的呼吸困难只是令人痛苦的情况的几个例子。在这些情况下,镇静可能是获得充分缓解的唯一途径。
一旦医生与患者或其决策者合作决定使用姑息镇静,就给予镇静药物并增加,直到达到所需的舒适度。通常,接受姑息镇静的人保持意识,同时镇静到舒适程度。但是,如果您或您所爱的人仍然经历无法忍受的症状,诱导无意识可能是可接受的最后手段。
药物治疗
用于镇静某人的药物可能包括抗焦虑药物,如安定(地西泮)和苯巴比妥,或止痛药。镇静的感觉可能从温和的镇静感到完全无意识。通常,使用具有期望的减轻痛苦效果的最低量的镇静药物来确保被治疗的人尽可能长时间保持清醒。
如果诱导无意识状态是减轻痛苦的唯一方法,可以尝试作为临时解决方案,医务人员允许镇静剂磨损以重新评估患者的舒适程度。可以确定,确保舒适的唯一方法是保持完全镇静直至死亡发生。如果采用这种方法,死亡通常会在一周内发生。一项研究表明平均时间约为27小时。
临床标准
在考虑姑息性镇静之前,患者的病例通常应满足三个标准:
- 减轻痛苦的替代手段无效或产生了无法忍受的副作用。
- 镇静的目标必须是减轻痛苦,而不是结束病人的生命或加速死亡。
- 患者必须已经接近死亡,因此镇静不会显着缩短生存期。
如果没有患者或其指定的决策者的同意,绝不会进行姑息镇静。这个要求就是所谓的 自主决定 - 由受影响的人或代理人根据其个人价值观,信仰和目标制作的。医疗保健提供者获得此许可的要求确保了决定(如果选择)是根据个人的个人意愿而不受医生对此事的个人道德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