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III消化系统疾病标准
目录:
免費借用 | 腸道暢通 | 排毒好輕鬆 (十一月 2024)
罗马III标准系统的开发是为了根据临床症状对功能性胃肠道疾病(FGDs)进行分类。根据定义,FGD的证据没有通过标准诊断测试显示,罗马标准旨在帮助医生充满信心地诊断FGD。罗马标准还允许在研究试验过程中使用标准化诊断标准。
罗马标准是由来自世界各地的研究人员,医生和其他卫生专业人员合作开发的。罗马III标准反映了FGD诊断标准的第三次修订,并于2006年出版。另一个修订版罗马IV将于2016年春季出版。
功能性胃肠疾病的类型
每种FGD疾病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根据罗马III标准,以下是FGD的主要类别:
- 功能性食管疾病
- 功能性胃十二指肠疾病
- 功能性肠病
- 功能性腹痛综合征
- 功能性胆囊和Oddi紊乱的括约肌
- 功能性肛门直肠疾病
- 儿童功能性胃肠疾病:婴儿/幼儿
- 儿童功能性胃肠疾病:儿童/青少年
IBS的罗马III标准
诊断肠易激综合征(IBS)的标准要求患者在过去三个月内至少三天内出现慢性腹痛或不适,至少在六个月前出现症状。这些症状必须还显示:
- 排便时疼痛症状减轻
- 症状发作与粪便频率的变化有关
- 症状发作与粪便外观的变化有关
尽管罗马III标准严格遵循临床研究试验,但在现实世界中,医生通常会向正在经历肠道症状且没有任何明显炎症或其他疾病迹象的人通过标准消化试验诊断出IBS。
其他功能性肠病
以下是其他类型的功能性肠病。当一个人不符合IBS(或任何其他疾病或FGD)的诊断标准时,将被诊断患有这些其他疾病之一。由于缺乏作为症状的疼痛,这些其他疾病通常与IBS不同。
功能性腹胀:慢性腹胀和/或可见膨胀的感觉。症状必须在过去三个月至少三天内发生,并且至少在诊断前六个月发生。
功能性腹泻: 在过去的六个月中,至少75%的排便至少有三个月没有出现疼痛的松散或水样便的经验。
功能性便秘: 症状必须包括以下至少两项,并且在过去六个月内至少经历过三个月。
- 紧张(至少25%的时间)
- 坚硬的大便至少有25%的时间
- 疏散不完全的感觉(至少25%的时间)
- 感觉肛门或直肠区域的阻塞或阻塞
- 手动努力使粪便通过至少25%的时间(例如数字疏散)
- 每周不到三次排便
- 很少出现稀便而不使用泻药
罗马三世在现实世界中
按照设计,罗马III标准为确定研究患者提供了坚实的基础。然而,在为患者提供功能性诊断时,临床实践中的医生并不总是专注于这样严格的标准。因此,如果您收到的诊断不完全符合标准,则无需过分担心。但是,如果您对您的诊断仍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您的医生。
- 分享
- 翻动
- 电子邮件
- 文本
- Drossman,D。“功能性胃肠疾病和罗马III过程” 消化内科 2006 130:1377-1390.
- “功能性胃肠道疾病的罗马III诊断标准”PDF于2016年5月22日访问。